文字解读:六安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解读-凯发k8登录入口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交通局发布时间:2021-06-04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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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份,六安市人民政府修订印发了《六安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为方便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的理解新修订的预案具体内容,现就预案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背景和依据

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绿色水运,绿色港口,切实把长江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工作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黄金水道大保护。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绿色水运、绿色港口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港航企业和船员对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交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六安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风险防范化解中提出的新要求、新思想、新理念,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重要职责,总结近年来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坚决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为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综合风险分析研判和预警,加强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力量可操作性,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大数据分析应用等,全面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夯实了政治保障和法治基础。

《六安港总体规划(调整)》征求了省级相关部门和市有关部门意见,对《规划》进行了多次修改,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在《规划》中得到了较好的体现,使得《规划》更科学、更完善,也更符合我市内河水运发展实际,对我今后水运发展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市港口事业的快速发展。

《六安港总体规划(调整)》的编制,

一是落实长三角港航一体化、全省港航资源一体化的需要,通过《规划》发布,进一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高质量“航道上的安徽”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水运比较优势,推动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

二是充分发挥六安在省级战略和规划中引领作用的需要,更好发挥《规划》在水运建设发展中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约束作用;

三是充分发挥引江济淮工程航运作用的需要,为下一步淠淮航道实质性设计和施工夯实基础。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现《六安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六政办秘(2018)201号)于2017年12月颁布,并于2018年9月修订,距今已有两年未组织修订,与水运行业发展要求有较大差距。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修订(编制)应急预案的通知》(六市安办函〔2019〕144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对《六安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成立了预案修订工作组,并制定了修订工作方案,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及修订工作时间安排,广泛征求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成员单位修订意见和建议,以此作为编制预案的技术基础材料,2021年6月份完成了预案修订工作。

四、工作目标

一是保护六安市水域的生态环境和资源,维护生态平衡,防治船舶和港口污染事故损害,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是建立健全六安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体系,组建应急队伍,配备污染应急设备和器材,控制、降低或消除船舶污染事故损害;

三是保证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工作得到必要保障;

四是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规定的义务,贯彻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船舶发生污染事故后应尽的权力和义务,如发现事故应及时报告,并配合提供应急所需物资。预案还划定了适用范围,同时明确了我市通航水域。                                          

二是结合六安市机构变化调整,预案进一步修正完善了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工作的组织体系:六安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是领导机构,各县区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单位是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同时进一步厘清了各单位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                                                           三是对平时的宣传、培训、演习做出了具体要求,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演练,以便更好地做好污染应急防范准备。

四是划分了事故等级。预案将船舶污染事故分为特别重大污染事故(ⅰ级)、重大污染事故(ⅱ级)、较大污染事故(ⅲ级)和一般污染事故(ⅳ级),并对应事故等级,制定了四级应急响应方案。预案还针对不同种类的污染源,如油污染、化学品污染等各种类型,制定了相应的处置办法。

五是对船舶污染事故处置后的相关工作如事故评估、汇总报告、费用汇总、新闻发布、污染赔偿、恢复等相关流程环节进行了规定,以保证事故应急处置全过程规范化。

六是从设备保障、队伍保障、技术保障、资金保障、物质保障、交通保障等6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了保障体系,为应急方案能够在突发状况下顺利实施提供保证。

六、创新举措

较2018年六安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六安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的内容分为两大模块,包括调整了原预案中整体格式和内容。调整了正文段落顺序,修订了组织机构名称、领导职务、机构职责;删除了不符合新修订的有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内容等。具体主要为:

1.调整并完善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市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体系、工作职责和范围;调整了机构改革后成员单位领导的职务,细化完善各级各类指挥机构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2.完善应急处置范围内容,进一步明细应急救援的通航水域范围,提升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性和全面性。

3.调整应急演习工作要求。明确船舶污染物应急反应演习或模拟演习工作协调方式和演习频次,更加突出风险防控的要点。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设备保障:明确各县区均应建设应急设备库,配备设备、器材,并整合有关企业资源,确保满足当地的污染应急需求;港口企业配备相应的防治污染设备和器材;石油、化学品生产、仓储或运输单位等涉水经济开发单位,应配备相应的污染应急反应设备、器材。二是队伍保障: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一专多能”的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当应急救援队伍不足时,当地政府应动员本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和志愿人员等社会力量参与或支援污染应急行动。三是交通运输保障:各有关单位应根据职责要求,为应急人员及装备的运送提供保障;市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与相关单位建立车辆、船艇等交通工具紧急征用机制,确保应急人员、器材及时到位。四是技术保障:市应急指挥部负责组建市船舶污染应急咨询专家组。五是物质保障:建立相应的后勤保障储备库,以备事故发生后紧急调拨需要;生活物资及住宿由当地政府解决。车辆、船舶由港航企业、渔政部门解决。六是资金保障:造成水环境污染损害的责任者,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费用或者相应的财务担保。必要时,市政府和县区政府可先行垫付应急资金,用于应急行动的各项费用开支,应急行动结束后,通过法律程序从船舶污染损害赔偿中予以追偿。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会同应急预案成员单位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强化辖区船舶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同时做好船舶污染防治应急知识宣传工作,切实提高水上从业人员安全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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