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城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管养权责划分及经费保障暂行办法》(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核意见落实情况-凯发k8登录入口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交通局发布时间:2024-11-07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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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我局将初步修改后《六安市城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管养权责划分及经费保障暂行办法》(送审稿)送市司法局审查。经审查,市司法局于5月25日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如下:
一、建议就管养职责划分与金安区、开发区做好沟通衔接。根据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开发区建成区范围内除为企服务社会事务外,其他社会事务逐步交由属地政府负责。将开发区范围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管养职责明确为开发区管委,与改革精神不符。
修改情况:已按照审查意见修改。
二、建议在《办法》总则部分增加一条,明确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事项范围,细化公路设施、市政设施、交通监控设施包含的具体内容。
修改情况:已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具体内容在《六安市城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管养权责划分及经费保障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公路设施”指路基、路面、桥涵、非城镇段中分带绿化及沿线防撞护栏、标志、标牌、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市政设施”指城镇段两侧绿化、辅道及人行道、路灯及配电、泵房、雨污水等设施;“交通信号及监控设施”指公路随路建设的红绿灯、电子警察等信号及监控设施。
三、进一步明确“政府还贷收费公路”的管养主体和责任单位。
修改情况:已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具体内容在《六安市城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管养权责划分及经费保障暂行办法》“第二章 职责划分原则” 第六条:现有城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含政府还贷收费公路)管养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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