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六交裕简罚〔2024〕2200352号六安市天隆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涉嫌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凯发k8登录入口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交通局发布时间:2024-11-04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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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六交裕简罚〔2024〕2200352号六安市天隆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涉嫌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
案号: 皖六交裕简罚〔2024〕2200352号
案件名称: 六安市天隆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涉嫌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
当事人: 六安市天隆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当事人地址: 安徽省六安经济开发区国际汽车城a2-15
执法单位: 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违法事实:     2024年8月19日,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裕安大队徐集中队接到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裕安大队推送的蓝皖ncq185车辆超限案件,执法人员张本柱、谢先辉,执法证号:12090617101、12090617106,接到案件后进行调查:2024年8月17日15时23分,车号为蓝皖ncq185车在六安市赛分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卡点处公路上行驶,经过卡点的动态称重仪检测,检测的数据显示,该车为2轴车,车货总限重18吨,实际检测重量为24.56吨,超限6.56吨,超限率为36.45%。执法人员通过安徽省部省共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查询核实,确定该车为六安市天隆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所属。
处罚依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
处罚结果: 给予六安市天隆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罚款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救济渠道: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向六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处罚日期:   2024-10-14                   公示日期: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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