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 皖六交杨罚案〔2024〕1200055号六安市家林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凯发k8登录入口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交通局发布时间:2024-10-08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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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六交杨罚案〔2024〕1200055号六安市家林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
案号: 皖六交杨罚案〔2024〕1200055号
案件名称: 六安市家林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
当事人: 六安市家林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当事人地址: 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太阳国际汽车城f8幢102号
执法单位: 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违法事实:     2024年09月16日,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杨小店超限超载检测站接到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推送的黄皖n73438车辆涉嫌超限案件,执法人员陈晓军、马瑞红,执法证号:12090017210、12090017216,接到案件推送后进行调查:2024年06月28日03时40分49秒,该车辆在s329省道k47 563孔家庄非现场卡点处公路上行驶,经过卡点时该车遮挡前车牌,经动态称重仪检测时,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限重49吨,实际检测重量为64.269吨,超限15.269吨,超限率为31.16%。该车辆遮挡牌照数据经市交警支队比对,确认车辆号牌为皖n73438。执法人员通过安徽省部省共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查询核实,确定该车为六安市家林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
处罚依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结果: 给予六安市家林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罚款柒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救济渠道: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向六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处罚日期:   2024-9-29                    公示日期: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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