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2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凯发k8登录入口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交通局发布时间:2024-07-30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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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延长我市出租车司机从业年龄的建议 》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进行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现行有关出租汽车驾驶员退休年龄的法律法规及解释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驾驶员,年龄不超过六十周岁;《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持证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因此,在现行法律体系下,出租汽车驾驶员六十周岁退休仍是法定退休年龄。
二、关于“关于延长我市出租车司机从业年龄的建议”问题
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充分考虑,但延迟退休涉及行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面广的重大决策,必须审慎出台,为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本着从实际出发、从市情考虑,综合劳动力市场情况、社会的接受程度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论证,积极反映,稳妥推进。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切实维护出租汽车驾驶员权益,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办复类别:c类
联系人:郑兆宇
联系电话:199xxxx1892
六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4 年7 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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